中国文联国家级书法家职称资格评审是真的吗

假的!!!

理由是:国家认定的艺术专业职称,一般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来认定。众所周知,中国文联并不是行政部门……而且,无论国画、油画、雕塑还是书法都是通过视觉传达的艺术,所以对此类艺术职称统称为“美术”,因此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雕塑专业职称都只有“国家一、二、三级美术师”的说法……

最后说一下,关于国家认可的职称具体的可以到当地人社局(人事局)职改办或文化局相关科室咨询!

[湖南省]湖南文联职称申报,湖南省文联

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切实发挥好文联组织在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中的主渠道作用,9月28日,中国文联召开了全国文联系统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推进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 *** 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文联申报示范单位申报理由

申报理由彰显着单位的资源强化管理,制度化,

这一年的文联单位的自身建设强化,这一年的成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文艺服务。

创作的作品,引发的影响,较好的文艺成果,展开的各种特色活动,单位的能力提升,突出社会影响力就可以了

文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可以评哪些职称

主任 *** 、主任护师湖南文联职称申报,研究馆员湖南文联职称申报,研究馆员都可。

事业单位湖南文联职称申报的工资是跟职称挂钩的,初级是不给加工资的,中级职称是副科级待遇,高级是副县级待遇。当然职称考试有很多种,比如,主任 *** 、副主任 *** 、主管 *** , *** 、技士,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药师与前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医师、医士,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研究馆员、管理员等。

怎样加入湖南省作家协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一般应为湖南省各市州作协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

(二)、省直属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符合入会条件者,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者须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全国主要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诗歌10行1000字计);

(2)、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5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15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3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独立创作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10万字;

(5)、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100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

(6)、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和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在省级以上广电单位播出或公映视同发表。

(7)、经过鲁迅文学院和 *** 文学院培训的学员。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评论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级以上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不少于15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著作。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文学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有独立翻译出版的文学著作1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发表独立完成的翻译作品不少于10万字。翻译作品需为近期译作,中译外、外译中均可。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学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市县级以上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领导,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对促进文学事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湖南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作品:请提供有代表的个人作品集1—2部。如非原件,请提供该作品不少于5万字的主要篇章,及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其他作品集,请提供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结集出版作品均须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和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作品:请提供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不少于3篇且不少于5万字。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如提交 *** 发表作品,请提供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3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 *** 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著作权;

影视、戏剧作品,可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播出证明;翻译作品,请另附不少于10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作品被省以上文学选刊、文学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发,如使用笔名发表作品,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

(一)、湖南省作协主席团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二)、湖南省作协组联部每年9至10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10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由于工作程序及公示等原因,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讨论。

(三)、11月,组联部按文学门类组织专家审读作品,以票决方式形成初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团体会员推荐意见,供主席团参考。

(四)、12月,省作协主席团以票决方式审批新会员。拟发展新会员名单在湖南作家网上进行公示。新会员名单在《作家通讯》和湖南作家网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湖南作家网自行下载《湖南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或向所属团体会员、省作协组联部领取。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三)、申报材料在本年度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需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四)、请用印刷品、挂号、快递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并注明“申报入会”。勿用包裹。

(五)、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湖南省作协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内地申请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万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湖南省作家协会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