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专业技术人员要学习的公需课程,可以到哪里学?

公需课程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一个木库,不过还有一个是专业课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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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的知识。专业科是省人民 *** 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学员报读并完成学习后,可以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打印。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多数都是这些职业:教师、医生、公司职员(带有职称岗)

[湖南省]湖南评职称公需科目培训,湖南省公需科目培训

湖南建筑工程高级职称面试通过率

湖南建筑工程高级职称面试通过率

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正高40%以内湖南评职称公需科目培训,副高55%以内

每年申报职称湖南评职称公需科目培训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加,但是国家指标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每年申报的情况,通过的人数总是在变化的,但是通过率总是不变的!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2020年度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办法湖南评职称公需科目培训:2020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内。高评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这就意味着,高级职称申报的竞争更加激烈,而且要求严格,甚至比想象中还要困难。

大家都知道,评个职称好处颇多,“涨工资、升职位、积分落户”等优势实在令人心动,很多人不了解职称评审的注意事项和资料整理,导致评职称时不通过的人很多,甚至有部分人员一直评却一直找不到自身不通过的原因,导致三番五次的评审失败,面对即将到来的高级职称评审,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才能顺利通过呢?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很重要,该准备的材料早早准备好,特别是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别到了要提交材料申报的时候才去准备,这样很容易错过职称评审。

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而且对继续教育的学时数又是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可到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2020年公需课学习。

湖南省会计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分别是什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函[2018]22号文件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为满足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要,湖南继续教育网开通2018-2019年湖南省会计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1)2018年实现“五个强省”发展目标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必修)

2)建设开放强省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必修)

3)2019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

4)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育

5)专业法律法规

6)职称相关政策解读。

湖南省高级职称公需科目必须在省指定的网站学习吗

这个要看你在哪里评审,一般问当地人社局,有些地方需要在当地网站上学习,每个地区要求不一样。评高级,公需科目一般30学时,还需要专业课程60学时等内容,也可以用公需课题库搜索测试答案。

职称评审公需科目都有哪些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由省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公需科目均采用命题类考核,考核内容在考试大纲中取材,每年的考题都不一样,省人社厅会将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开发 *** 课件公布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员自行学习。

扩展资料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

公需科目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并发布,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4、参加远程教育;

5、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