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医药卫生人员副高职称评审细则
一、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其学历和资历条件按以下情况分别对待:(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其中: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2)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须满3年;(2)已获得的中级任职资格必须是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3)已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资格的不须提供此证)。(二)专业理论成绩要求。申报者须达到当年专业理论考试成绩申报合格分数线才能申报。申报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根据当年评审要求划定。(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从事医技(放射、超声、检验、心电、脑电、病理、康复、核医学等)专业的,如果申报的是医师类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申报护理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四)论文要求。1、申报副、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级别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文要求工作单位副 高正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之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提供以之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3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之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其中必须有1篇是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国内正式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可的国内医药卫生类正式期刊目录共1147种(目录编辑截止时间为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在评审时不予认可。论文若发表在国外刊物上,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专家组鉴定。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提交的“宣读的论文”和“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1)宣读的论文应是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未公开发表论文。申报者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和学术会议论文集(包含所宣读的论文原文),以证实其论文宣读情况。(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不是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须在单位宣读并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附件1),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人对宣读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有单位盖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字。2、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的期刊封面上标明)。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填写好的“论文代表作封面”(见附件2)。复印论文代表作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包括英文信息)。3、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4、提交的论文内容必须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五)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 ***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3)。凡未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的,不能申报。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者,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外,评审机构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一年。(六)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符合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湘人发〔2003〕39号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八)破格申报条件。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除须具备一般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达三年以上;3、应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见《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4)。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要从严审核把关。(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2、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二、专业理论考试凡准备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都须先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一)报考条件。按规定需要下基层服务的医务人员须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后才能报考。(二)专业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共设70个专业(见附件5),报考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可报考相近的专业。(三)报考程序。1、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证书(报考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填写好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6)及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报名表上方空白处备用)到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报名;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后于5月7日上报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3、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并汇总报名信息。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7)并盖章,于5月11日前上报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4、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查,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并盖章,将上述《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含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4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职改办。5、省直、厅直单位报考信息(汇总表须提供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0日前直接报省卫生厅职改办。(四)考试时间、地点。卫生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拟定于7月11日上午8:00—11:00进行(如无变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详细地址见准考证)。(五)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由省卫生厅职改办统一 *** ,由各市州卫生局打印和发放,报考人员于7月5日至9日到市(州)卫生局领取准考证(省直、厅直单位直接到省卫生厅职改办领取)。(六)考试成绩合格线及有效期。省卫生厅职改办将于7月底公布考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者方能申报。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消既往考试合格成绩二年有效的规定。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项目。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的目录见附件8,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含的目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9,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5、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人员报送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原始病历5份(近5年的,每年一份);申报非临床专业的人员报送任职以来反映本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和水平的实例报告5份(需附证明实例真实性的相关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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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2015年中级职称的问题?
2015年在湖南如何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必须符合下列程序及要求:
1、基本程序
①个人申报;
②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③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④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⑤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⑥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⑦评审通过人员由系列高评会反馈到市、州或省直厅、局再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⑧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⑨评审材料归档。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 以上A4开白纸作底。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专业考试合格证(高经、交通和水利高工等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需提交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⑦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五年每年1份。
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述职报告(装订一份,另备四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分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联系 *** 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④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的“人事职称”上下载。
3、资格审查
(1)外语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C级。
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但此前参加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湘职改[2005]2号)。
(2)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科目(模块)暂定13类,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设考,可参加任一模块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资格条件之一。原已取得省 *** 人事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仍然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⑤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3)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143号文件精神,经 *** 人事部门验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交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须脱产进修12天(不含单位每周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
①继续教育的对象和主要任务
凡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是接受继续教育的对象。不论他们原来的学历如何,水平怎样,都应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都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使受教育者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课程设置及教师与教学 *** 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知识基础和实际需要来确定。要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 *** 为重点,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教学 *** 应讲究灵活多样,既可以短期培训,更要强调业余学习为主;既可以开班面授,亦可专项研修、实地考察;既可以进行自修辅导,还可以采取电视、声像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实施。
(4)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一)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①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②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③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④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但需要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之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二)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评审的代表作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答辩合格。
(三)下列文章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5)学历、资历要求
①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党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省部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6个月以上时间的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培训教育证书。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
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登入后再选择相应评审计划进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需如实上传学历、继续教育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上交,对于系统不便上传的可递交纸质材料。
(3)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需提供《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同时需要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审查完毕后,将本单位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
(4)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①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属级人社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②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直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③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系统需要设置主管部门的,均由属地人社部门兜底。
④县市区人社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⑤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湖南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工作满五年,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
1、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流程申报湖南政工师职称。
2、满足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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