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职称交的评审费发票去哪里开?

申报职称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的评审费是给专家和购置答辩用品的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一般是不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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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的信息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报名?报名费发票怎么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报名?报名费发票怎么打印?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回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报名?

1、通过网上完成报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入口会在报名期间开通,到时候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参与报名,找到考试报名的选项,进入其中报名。

2、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在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后,则是需要按照提示来填写相关的信息,包括报考的省份,还有身份证,以及处理的报名照片等,而且要仔细核对,一旦信息出现错误就无法报名。

3、缴纳相关的考试费用

只要自己填写的信息正确后,就会在报名后生成一个注册号,只需要在考试缴费日期截至之前缴纳考试费用就可以了。

4、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

在完成缴费后一定要查询报名状态,确保自己已经成功报名,避免出现报名错误的情况。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费发票怎么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人员需要打印初级会计费用发票的,可以联系当地的主考机关或财政部门进行了解,然后携带身份证件或网上报名回执表等资料,至现场办理非税收入票据开具的手续。报考人员也可以在支付页面完成缴费后,通过将网上银行扣款单或缴费信息界面截图打印作为考试缴费的凭据。

完成费用发票凭据的打印后,考生可以在官方宣布开放打印准考证窗口的通知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准考证打印”的功能进行考生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打印。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缴费十一,小编要重点提醒大家,一般来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退考。考生在缴费前,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缴费后将不能自行修改。考生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系统没有提示缴费成功,建议大家先核实银行卡账户信息,观察是否扣款成功。如过考生银行卡扣款成功,但报名系统中的仍显示“未支付”或“支付失败”等字样,因支付 *** 可能会有信息延迟,建议大家次日重新登陆系统查看,尽量避免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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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要交钱吗?又不开发票

各地政策可能不同,但是评职称都会收钱,作为评审费。因为评职称需要外聘人员,需要支出费用,所以收取评审费。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有发票吗

中级会计报名费用是可以开发票的,在考试报名结束之后,有需要开具报名费发票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日期之内到财政局指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或银行付讫证明进行领取。

中级会计报名确认及缴费是网上报名不能缺少的环节。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因此,报考绝不是填写完报名信息,缴费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只有在中级会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查询并确定自己的报名状态成功之后,才能算作真正的报名成功。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报名注册号及密码仅在报名期间使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级会计报名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全称为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提供多年来始终坚守教育本质,立足市场人才供需关系和企业对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与时俱进开设不同专业的职业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恒企财经涵盖会计职称与资格认证、会计实操上岗、会计实操晋升、会计能力认证等系列产品课程,致力于为社会培育优质人才。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湖南职称无考务费发票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