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建工程师职称
(1)湖南土建类职称,初级和中级以考代评,高级考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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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取工程师职称证书以后,还需要单位聘任,才能享受正式待遇。
(3)单位聘任,需要报人事局审批,走一个程序,需要提供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证书。
(4)湖南土建类职称和全国是一样的,可以报考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5)我考取了湖南土建类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两个专业的工程师职称,凭该职称证考取了监理工程师。追问:
湖南省中级职称全国使用?程序简单但是全国的要英语和外语!那个含金量好?回答:
(1)湖南土建类职称不能全国通用,只能在湖南省使用。
(2)全国所有省份的职称都不能全国通用,只能在本省范围内使用。
(3)不能全国通用的原因主要是受经济利益/地方保护/条块分割等因素的影响。
(4)您理解错了,湖南土建类职称也需要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不要,聘任时要,实际是一回事。
(5)湖南土建类职称和全国其他省份的职称含金量是完全一样的。
湖南的土建中级工程师实行的是以考代评,那么此证是否全国通用呢??
湖南土建中级职称从2004年开始实行以考代评,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考试达到分数线即为合格,合格之后即可领取中级职称证书
此证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是非国有的考试,但是证书全国大部分省份是可以用的,每年到湖南考试的考生大部分都是外省的,如果是因为考监理评高级,那你大可放心,绝对可以用,如果是用于公司升职加薪,那我建议可以用样本咨询下自己公司的资质专员更好,毕竟每个公司的制度不一样,如果用于挂* 那也放心,都是可以用的,也有很多省份公司在我们湖南找寻中级职称。 长沙安歌人力--高老师
2016年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中机关调动怎么参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根据最新省高、中级职称评审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和邵人社发[2016]53号文件,需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名称信息与单位印章一致,申报材料的单位与核准评审职数的单位一致。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提交顺序如下: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⑥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每年1份。
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人述职报告(只装订一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所在单位名称。
4、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它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5、选定的送审论文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过的文章(高级职称要求),并请在右上角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基层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通过U盘或上网逐级汇总上报。
7、根据“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社(职改)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须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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