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能跨级评职称吗
可以的,据空格职称了解,在两种情况是允许跨级申报中级职称的,一则是高学历,有高学历可以越过助理职称去评审中工;二则是有职业资格证书来对应职称,一些城市是允许人才以二建证书来对应助工资格去申报高一级的职称,也就是中级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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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系列评审职称规定是什么?
需要满足一定要求才可以转评的,所以很多时候没有重要的原因是不轻易转的。接下来,根据这个问题详细的说说: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
在现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按规定程序提交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证书、论文和业绩成果提交相关系列评委会验收确认。
对跨系列(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须按评审条件重新参加评审。经评委会验收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人员,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换发证书。
2、转换系列后从事相同和相近专业工作,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副高申报正高延长两年,中级申报副高延长一年。
工程系列职称转评政策如下: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省职称转评是上半年还是下半年
下半年
职称评审是一年一次,多数在下半年的九月份。职称政策如下: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5个级别。
转评职称需要什么材料
一、不需装订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需A3纸双面打印胶装,否则不予受理)。必须在本表上注明 “转评”字样。
2、《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审核信息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装订材料顺序(需有目录)
(一)基础材料
1、单位公示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各一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3、已有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含审核页)
5、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聘任证书需含有效续聘页)
6、取得“原职称”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表内所有页均需提供)各一份
7、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需提供申报“原职称”时取得的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或参考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免试条件依据
8、《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含姓名页和各学时登记、验印页)
9、转评系列所必需相关证件及行业准入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二)业绩材料
1.从事所转评系列(专业)工作总结一份。
2.能反映所转评系列(专业)的工作经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怎样异地转职称证?需要什么手续?
以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关于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本省的规定如下:
1、异地转职称证程序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确认后,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2、需要的材料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职称证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3 、其他规定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不能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对成建制由中专、技校改为大专院校,或原中央部属单位成建制划转到我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手续如下。
1、需转换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拟订出考核认定量化办法,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同意后,由 *** 人事(职改)部门组织专家分批考核认定。
2、 同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与认定条件,经主管部门按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并统一造具花名册后,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常德市人民 *** ——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湖南省转系列职称评审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湖南省转系列职称评审,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湖南省转系列职称评审,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湖南省转系列职称评审,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湖南省转系列职称评审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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