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勘工程高级工程师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根据湖南省地勘的相关管理规定显示,湖南省地勘工程高级工程师公示时间是7个工作日。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是隶属于湖南省地勘局的省直事业单位,是一支以地质勘查、勘探施工为主的综合性地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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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建议查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会有详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去咨询中华会计的经济师权威老师。
② 湖南省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发表论文,参加评委会评审通过。
我只了解这么多,具体有问题可以HI 我。我帮朋友办过。
③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更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 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
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
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④ 湖南一建怎么申请副高职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条件您可以查阅“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专导小组办属公室、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认可您取得一级建造师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同时规定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⑤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实践" *** "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
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水平考试。
(5)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突破学历或资历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荷花奖"、"金钟奖"、"梅花奖"、"金鹰奖"获得者。
4、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以上奖获得者。
5、重要国际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6、"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以上获得者。
7、"全国摄影作品展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湖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湖南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所属队伍,包括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和不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二是中央在湘地勘单位;三是其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一)队伍构成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下同),全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共有117家单位,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97家,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21家。具体分布如下: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8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20家,不具地勘资质的8家;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2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5家;省核工业地质局10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3家;省煤田地质局12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5家;中央在湘地勘单位6家,均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其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9家,其中2006年新注册1家。
(二)人员结构与技术水平
全省地质勘查行业从业人员有21678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12110人),离退休人员为23605人。拥有地质技术人员7188人,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2632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564人。与2005年相比,从业人员增加732人,增长3.49%;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299人,增长2.53%;离退休人员增加112人,增长0.48%。地质技术人员增加405人,增长5.97%;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79人,增长3.09%;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181人,增长13.09%。
(三)经营状况与职工收入
全省地质勘查行业总收入为248642.52万元,总资产为272459.78万元,总负债为168783.82万元。总支出235454.5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1761.0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6451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5740元。与2005年相比,总收入增加30024.15万元,增长13.85%;总资产增加27220.96万元,增长11.1%;总负债增加45643.73万元,增长37.06%。总支出增加21984.64万元,增长10.3%;节余与收益减亏839.0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006元,增长13.89%;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2492元,增长18.81%。
(四)技术专业与资质
全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97家,拥有11类勘查资质共303项。按专业分,区域地质调查7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49项,固体矿产勘查93项,液体矿产勘查21项,气体矿产勘查1项,地球物理勘查29项,地球化学勘查20项,遥感地质勘查3项,勘查工程施工54项,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22项,选冶加工试验4项。按级别分,甲级资质49项,乙级资质95项,丙级资质159项。按单位分,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有35个,更高为乙级资质的单位为18个,只有丙级资质的单位为43个。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家,拥有8类勘查资质共101项。其中甲级资质21项,乙级资质38项,丙级资质42项。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7家,拥有7类勘查资质共39项。其中甲级资质9项,乙级资质11项,丙级资质19项。
省核工业地质局共7家,拥有7类勘查资质共29项。其中甲级资质5项,乙级资质16项,丙级资质8项。
省煤田地质局7家,拥有6类勘查资质共28项。其中甲级资质5项,乙级资质9项,丙级资质14项。
中央在湘地勘单位6家,其中在我省注册地质勘查资质的有5家,它们是: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湖南总队、中国盐业总公司盐业地质勘查大队、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南局长沙地质调查所、核工业230研究所等,拥有9类勘查资质共21项。其中甲级资质4项,乙级资质9项,丙级资质8项。武警黄金十一支队没在我省单独注册地勘资质,其从事地勘工作使用上级主管单位武警黄金三总队的地勘资质。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为便于调查研究传统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问题,本报告下文中除特别注明的外,所称“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是指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所属单位和中央在湘地质勘查单位。
(一)基本概况
1.从业人员构成
职工总数18676人,离退休人员20271人。其中地勘从业人员6807人,工程勘查与施工从业人员3713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551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4810人。有技术人员4642人,其中地学专业技术人员2799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1942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016人。与2005年相比,职工总数减少39人,减幅2.1%;离退休人员增加351人,增幅1.76%;地勘从业人员增加144人,增幅2.2%;工程勘查与施工从业人员减少89人,减幅2.3%;矿产开发从业人员增加35人,增幅6.78%;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减少238人,减幅4.7%;技术人员增加122人,增幅2.7%;其中地学专业技术人员减少18,减幅0.64%;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71人,增幅16.22%;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112人,增幅12.4%。
2.经营状况与职工收入
年度总收入208538.58万元,总资产187721.53万元,生产性资产67503.8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17601.5万元,专用设备净值10545.1万元,总负债为103436.58万元。总支出199627.58万元,节余与收益亏损1065.0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2990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4903元。与2005年相比,总收入增加32675.83万元,增幅18.58%;总资产增加22969.39万元,增长13.94%;生产性资产增加8591.21万元,增长14.58%;专用设备原值增加2091.88万元,增长13.49%;专用设备净值增加1147.47万元,增长12.21%;总负债增加15658.59万元,增幅17.84%;总支出增加28819.02万元,增长16.87%;节余与收益减亏1178.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844元,增幅14.12%;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1936元,增幅14.93%。
3.资质情况
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和中央在湘地勘单位中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7家。拥有11类勘查资质共210项,其中甲级资质43项,乙级资质79项,丙级资质88项。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31家,更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14家。
(二)各地勘局经济发展状况
1.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概况。全局20家地勘单位年末职工总数6283人,地勘从业人员4242人,离退休人员7891人。其中技术人员1695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884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413人。
和2005年相比,地勘单位总数没变,职工人数增加12人,增幅0.15%;地勘从业人员增加87人,增幅4.00%;离退休人员增加379人,增幅5%。技术人员增加30人,增幅2%;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36人,增幅36.42%;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32人,增幅8.40%。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73723.35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1778.62万元,地勘设备原值7603.98万元,专用设备净值4526.6万元),总负债43203.26万元。总收入74499.8万元,总支出66997万元。节余与收益亏损196.73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2512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6485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8649.94万元,增幅13.29%;生产性资产增加3272.26万元,增幅17.68%;地勘设备原值增加913.67万元,增幅13.66%;专用设备净值增加709.58万元,增幅18.59%;总负债增加7520.84万元,增幅21.08%;总收入增加13658.1万元,增幅22.45%;总支出增加6262万元,增幅10.31%;节余与收益为减亏672.19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580元,增幅26%;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 2578元,增幅 18.54%。
2.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2893人,离退休人员为3832名。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087人。有技术人员790人,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78名,中级职称人员388名。
和2005年相比,地勘单位总数没变,职工总数减少16人,降幅0.55%。地勘从业人员增加35人,增幅3.33%;离退休人员减少30人,降幅0.78%。技术人员增加25人,增幅3.27%;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7人,增幅17.88%;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43人,增幅12.46%。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30099.22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为11278.05万元,地勘设备原值为2693.67万元,专用设备净值为1628.02万元),总负债12648.34万元。总收入25629.67万元,总支出为25222.03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1233.7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3904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2801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3816.73万元,增幅14.52%;生产性资产增加2717.7万元,增幅31.75%;地勘设备原值增加320.86万元,增幅13.52%;专用设备净值增加111.52万元,增幅7.35%;总负债增加2868.63万元,增幅29.33%;总收入增加7320.99万元,增幅39.99%;总支出增加7854.23万元,增幅45.22%;节余与收益为减亏278.2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556元,增幅12.60%;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1118元,增幅9.57%。
3.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3775人,从事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的人员1189人,其中地学专业人数556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78人,中级职称人员325人。离退休人员4876人。
与2005年相比:在职职工增加70人,增幅1.89%;从事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的人员增加3人,增幅0.25%;地学专业人数增加4人,增幅0.72%;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增加2人,增幅1.14%;中级职称人员增加14人,增幅4.50%;离退休人员增加16人,增幅0.33%。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45390.10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为20908.15万元,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1640.67万元),总负债30878.80万元,总收入为76933.07万元、总支出79698.47万元,节余与收益537.3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1936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4645元。
较2005年,总资产增加6429万元,增长16.50%;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增加793.98万元,增长3.95%;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234.44万元,增幅16.67%。总负债增加2768.8万元,增幅9.85%。总收入增加9492.39万元,总支出增加10159.67万元,增幅分别为14.08%和14.61%。节余与收益增加184万元,增幅52.1%。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68元,增长1.43%;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935元,增长6.82%。
4.湖南省煤田地质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册职工2312人,离退休职工2863人。地学专业人员383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36 人,中级技术职称227人。
与2005年相比:在册职工减少32人,降幅1.37%。离退休职工增加14人,增幅0.49%。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增加13 人,增幅10.57%。中级技术职称增加16人,增幅7.58%。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27443.57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7105.85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167.36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260.4万元),总负债12693.08万元,总收入21648.39万元,总支出21436.98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389.2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3773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3747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3218.81万元,增幅13.29%(其中生产性资产增加980.84万元,增幅16.01%;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增加482.36万元,增幅28.63%;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增加264.86万元,增幅26.60%);总负债增加2193.47万元,增幅20.89%;总收入增加2293.53万元,增幅11.85%;总支出增加2460.17万元,增幅12.96%。节余与收益为减亏4.5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916元,增幅26.86%;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2069元,增幅17.72%。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调查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在省内开展了13个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项目经费2411万元。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担12项,经费2211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承担1项,经费200万元。
公益性地质调查中,中央财政出资项目11个,投入经费2088万元,包括:1个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80万元)、1个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116万元)、1个1:20万区域重力调查项目(90万元)、4个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730万元)等共7个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经费1016万元;4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1072万元;省级财政出资项目2个,分别为“湖南省1:20万区域化探遗留问题成果报告编制及印刷”(223万元)和“1:5万湘幅、横溪幅矿产资源远景调查”(100万元),投入经费323万元。
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以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为主体,所有13个项目均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二是以矿产资源为主线,13个项目均为地质找矿服务;三是投资渠道多元化,以中央财政为主,占全部投资的86.6%,省级财政开始加大投入,为全面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四个地勘局所属地勘单位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58个,经费9141.17万元。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61253.46米,槽探94451.04立方米。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30项,经费5523万元,其中吸收外资合作勘查经费882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21509.7米,槽探48819立方米。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17项,经费1974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为钻探16132.09米,槽探23054.01立方米。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6项,经费1146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15429米,槽探5984立方米。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5个,经费498.17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8182.67米,槽探16594.03立方米。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度,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基本上没有从事大规模的矿产开发工作。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矿产开发支出为1965.3万元,收入为1104.7万元;省核工业地质局矿产开发支出为184万元,收入235万元。总体看来,投资规模小,经济效益不佳。
(六)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
四个地勘局所属单位均从事工程勘查施工,年度实现结算总收入104726.3万元。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5亿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67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5.5亿元;省煤田地质局0.71亿元。各地勘局充分发挥在工程地质、桩基础施工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承揽项目,安置了大量职工,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2006年度,各地勘局在机械制造、物业、教育、医疗、房地产、园林和服务等产业上均奠定了一定基础,并有较大的发展。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经营收入同比增长达22.5%;省核工业地质局经营收入为477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经营收入4164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经营收入1.67亿元,比2005年增加0.18亿元,增幅12.1%。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近些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特点,进行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改革。通过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内部挖潜,苦练内功,初步实现了地勘队伍全面脱贫解困,各单位基本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
(一)整合资源,同城合并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率先实施同城合并,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也启动队伍重组工作,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整合资源为重点,将同一城市内的所属地勘单位进行合并,全面整合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资质资源,减少了内部无序竞争,简化了行政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通过队伍重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展较快的单位人力资源不足,发展较慢的单位市场竞争能力较差的问题,以一个品牌带动一片,达到了强强联合、以强扶弱的目标,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拓宽了发展空间。
(二)事企分开,做大实业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大力推行“产业兴局、实业兴局”的发展战略,引进企业机制,将事业管理和企业运作分开进行。抓住地矿业、建筑业和物业三大产业系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资本真实化,产权人格化,运作规范化”,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人财物的资源重组,分别组建江山地矿集团公司、中南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和江山物业集团公司。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地质工程施工的专业优势资源,组建湖南省地质建设(集团)总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以工程勘查施工为重点,以树立品牌为兴业之本,以省内扩展、省外扎根为发展思路,优势进市场,强势创市场。2006年度工程勘查经营收入达4.5亿元,成为了局内龙头企业。
(三)产业分离,加强勘查
为做大做强地质勘查,四大地勘局分别组建了一个综合性的地质调查(勘查)院。通过项目运作,留住了一批地质技术人员,培养了一批地质勘查骨干,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社会出资的各类地质工作。
(四)单位进城,稳定队伍
为稳定地勘队伍,改善职工生活、工作、学习条件,更好地盘活各地勘单位的知识、技术等优势资源,各局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大力推进地勘队伍就近向地级市和省会城市搬迁工程。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均已进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全面加快了进城速度,目前只有一家单位仍在县城,正在实施搬迁工作;省煤田地质局和核工业地质局的进城速度也在全面加快。地勘单位进城,全面改变了地勘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市场形象,过去萎靡不振、破烂不堪、人心涣散的局面大为改善,增强了地勘单位和职工的自信心与创造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效益。
(五)创新机制,加快发展
省煤田地质局积极探索体制改革,通过机制创新,按市场规律调整分配制度,全面调动了地勘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为下步发展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环境。近年来,该局按照“小局大公司、小队大企业”的思路,在保存事业性单位的基础上,推行内部股份制,主体向企业化过渡。收益80%由投资人享有,按投资额进行分配;20%归局或队。省核工业地质局也全面完善和推行了“资质公有化,资产私有化,项目责任化,人员社会化”的管理制度,力求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出台新政策,逐年核减局属各单位不良资产,促使局属二级单位轻装前进,集中精力搞经营,一心一意谋发展。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也采取措施,主动关停一些经营不善、市场不好、资不抵债的单位和企业,核减二级单位的不良资产,让困难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各局在改革过程中,均充分考虑了稳定的因素,采取分别对待、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策略。有色地质勘查局实行了内部经费分开,改善保障制度的政策。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则针对不同改革内容,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区别处理。既保持稳定,又推进改革,促进发展。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以局为单元,深化改革
各地勘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组织机构,人、财、物各自独立,在地质勘查、工程施工和多种经营三大领域各具特色,在产业经济发展和改革重点上也不尽相同。以局为单元推进改革,符合湖南的实际,也是客观形势的需要。
(二)做产业文章,发展实体
各局及其所属地勘单位,均在一定领域有较优势的产业和相应的经济实体,这是企业化改革和发展的基础,必须进一步做强做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致力于做强三大集团总公司,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进一步促进地质建设总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加强房地产、物业等的发展,做强实体。
(三)向企业过渡,明晰权属
企事分离,事业管理一块按事业体制运行,企业经营一块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规则运行,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的社会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省煤田地质局明晰经营者、管理者、投资者的身份,重组力量,实行专业化改造;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以企业集团公司的方式,分解企业和事业;省核工业局以建立混合制经济形式,以“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为手段,明析权属,企事分离,发展外向型、自主型企业,这些做法均值得借鉴。
五、对策建议
(一)给足改革成本
国有地勘单位资产较少,除少量的固定资产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形成的地质成果资料也基本进入社会共享体系。国有地勘单位原来是小社会,与外界接触较少,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进入市场的成本较高,压力较大。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比国有企业改制难度更大。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向国有地勘单位注入改革成本,进一步为国有地勘单位减负,推动改革进程。
(二)落实优惠政策
中央和省级 *** 对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先后出台了一些优惠扶助政策。但多数政策以导向性为主,不够具体,没有配套的办法和措施。相关部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优惠政策往往难以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建议中央 *** 及有关部委就地勘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逐项制订具体办法和措施;出台激励政策,调动地勘单位和广大地质工作者从事地质找矿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大力培养人才
人才始终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人才紧缺,尤其是技术人才和综合性人才的紧缺,是当前困扰和阻碍地勘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建议从高等教育入手,加大地质类人员的培养;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地质队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野外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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