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院改革人员是否迁入新单位办公
是否迁入新的单位需要看单位的具体通知。地质队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改制之后地质队将会独立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员工也拥有事业编制。但是事业单位将会实行部分企业制度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如实行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成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坚持管理扁平化、队伍专业化、经营集团化方向,按照地质研究、地质勘查、工程建设三大业务板块,分类整合、分步改革,促进地勘事业转型升级,建立符合新时代国家地质资源战略、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地质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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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改革的重要意义
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几年,但是这次国办发〔1999〕37号文提出的属地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的改革,比原有的改革深刻得多、重要得多,可以说在地勘单位改革进程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1.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是在 *** 机构改革的带动下进行的。原地矿部撤销之后,新成立的国土资源部没有带队伍的职能,这就从根本上割断了纵向上政企、政事不分的链条。而属地化之后的 *** 管理,也完全是按照政企、政事分工的格局运作,各省级 *** 不具体管理各地勘局的业务和生产经营,因而是有新意的管理体制,既排除了上边对下边干预,也排除了下边对上边的依赖。这就可能大大加速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
2.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是在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条件下的改革。两类地质工作的区别是:①公益性是经费运作,用完核销,事业管理;商业性是投资运作,用完进入矿产品成本企业管理。②公益性是 *** 财政出钱;商业性是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出资。③公益性地质成果,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商业性地质成果,企业独占,有偿 *** 。④公益性地质工作由 *** 用计划配量;商业性地质工作由市场配置。这4个区别决定实施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之后,地勘单位使用地勘费可以按市场规则,可以自主决定商业性的投入,没有好的项目可以不做,另图他业;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无须动用地勘费基数,如果承包地质大调查任务,则完全是一种技术劳务活动,按合同规定进行,有则做,没有则另图他业。
3.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上(级)下(级)一起改,不是下改上不改。首先,国土资源部不再直接管理商业性地勘单位,这就是改革。其次,省地勘局也要实行企业化经营,同所属地勘单位一起,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局机关的管理和利益,要同所属地勘单位经营成果挂钩,不再置身于地勘单位之外指挥企业化。
4.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其目标定位在企业上,而不是企业化管理。对此,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宣传提纲》明确指出:“企业化经营是指地勘队伍要按照政企(事)分开的原则,逐步转变事业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勘单位作为企业,不受地域的限制,有权依法走向全国乃至境外去谋求经营和发展。”
5.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是在地勘费划定基数不再改变(政策性增资,基数统一上调,在各单位之间,也是相对不变的),同时也不再下达预算内地质勘查任务的改革。这本身就是一种机制、一种政策。从此以后,地勘单位干好了,国家不再减拨地勘费;干不好,国家也不再增拨地勘费。这就是说,今后地勘单位深化企业化改革,不再是为减轻国家负担,而是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即企业化经营是地勘单位自身的需要。
6.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是在不同起点上的改革。十几年前地勘单位“三化”的改革,其起点在各地勘单位之间基本一致。而现在,虽然所给的优惠政策基本相同,但经过多年的企业化管理,各自的经济实力、机制转变程度大不一样。这就是各单位为什么对这次改革所承受的感觉不同。但市场并不同情弱者,所以一方面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企业化经营;另一方面对改革的目标、实现目标的时限又不能降低要求。从这一点来说,改革是不迁就后进的,每个单位都要争上游。
7.这次地勘单位的改革,将会改善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环境。因为地勘单位的主业和多种经营,本来就是地方经济、区域经济的组成部分,可是长期以来由于条条管理,束缚了它和区域经济的联系。而属地化管理,则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大大有利于地勘单位融入区域经济之中,是一次极好的发展机遇。
这7个特点足以说明,对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改革的认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体制下放”,它的意义非常深远。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认识到: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地勘单位由事业转为企业,是历史的必然,不是一种比较选择。因为从地勘单位所从事的主业看,市场经济把地质工作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当然是由企业来进行,包括国有企业;公益性地质工作,如果是由业主(或 *** )来发包,也可以由企业来进行。至于地勘单位从事的非地勘业,更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如工程勘查、基础施工、矿业开发、机械加工与修理、测绘印刷、商业服务等。所以从事商业性活动的地勘单位是什么性质,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由它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所决定的。对此,即使允许地勘单位暂时保留其事业性质也很难长久,终究也要转化为企业。当然,从我们主观愿望来说,事业性质坚持的时间越长越好,更好永远不变。但这终究不是地勘单位自身所能决定的。对此,与其盲目乐观,不如早有思想准备为好。否则,一旦有变将难以生存和发展。
(2)大多数地勘单位由事业转为企业,也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有些人,一提事转企,就感到很难接受,认为困难太多。其实困难当然是存在的,但更要看到有利条件。比如:大多数地勘单位已经有了人均几万元的物质技术条件和矿产资源、房地产资源条件,有了十几年市场收入的基础(多数占总收入2/3),有国务院37号文所给予的各项政策,有基础设施建设大上马和区域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机遇等。试问,在国内有哪个企业、行业,在不负担离退休人员经费、又给资本金投入的条件下搞企业?如果有这样的条件还不敢走向市场,还不敢与其他企业竞争,实在是小看了自己。如果有这样的条件搞企业还怨天忧人,实在是对不起国家的关怀和广大职工的期待。
(3)地勘单位事转企的起始时间不能等待,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达到。因此,有人虽然同意事转企,但认为那是很长一段时间以后的事。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是指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过渡的过程,在这个过渡过程中,只有用企业的机制推动,才能顺利达到。因此作为企业机制的建立,必须放在过渡期之始,不能放在过渡期之末。很明显,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主要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有更低限度的资本金;三是有比较稳定的主导产品或劳务。而地勘单位由事业向企业转化的过渡期,正是为了解决上述三个问题。之一条,通过带地勘费基数下放,加上事转企,予以解决,第二条和第三条,在企业机制建立之后,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自我积累和结构调整,才能解决。所以地勘单位的企业化经营不能等,必须从现在开始,尽快建立起企业的机制,同时保留“事业”外壳。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国办发〔1999〕37号下发后,全国各地勘单位就立即投入到企业化经营的实践中去。如今,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已经取得了良好成绩,并且获得了一些经验。下面的三个模式,就是这些经验的体现。
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建议查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会有详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去咨询中华会计的经济师权威老师。
② 湖南省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发表论文,参加评委会评审通过。
我只了解这么多,具体有问题可以HI 我。我帮朋友办过。
③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更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 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
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
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④ 湖南一建怎么申请副高职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条件您可以查阅“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专导小组办属公室、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认可您取得一级建造师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同时规定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⑤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实践" *** "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
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水平考试。
(5)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突破学历或资历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荷花奖"、"金钟奖"、"梅花奖"、"金鹰奖"获得者。
4、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以上奖获得者。
5、重要国际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6、"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以上获得者。
7、"全国摄影作品展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关于湖南2015年中级职称的问题?
2015年在湖南如何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必须符合下列程序及要求:
1、基本程序
①个人申报;
②群众民主评议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单位量化推荐;
③单位公示推荐结果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上报评审材料;
④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⑤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⑥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⑦评审通过人员由系列高评会反馈到市、州或省直厅、局再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⑧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⑨评审材料归档。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 以上A4开白纸作底。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专业考试合格证(高经、交通和水利高工等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需提交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⑦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五年每年1份。
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述职报告(装订一份,另备四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他有关材料(大部分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联系 *** 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④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的“人事职称”上下载。
3、资格审查
(1)外语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C级。
从2005年起,湖南省地勘局职称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但此前参加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湘职改[2005]2号)。
(2)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科目(模块)暂定13类,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设考,可参加任一模块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资格条件之一。原已取得省 *** 人事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仍然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⑤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3)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143号文件精神,经 *** 人事部门验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交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须脱产进修12天(不含单位每周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
①继续教育的对象和主要任务
凡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是接受继续教育的对象。不论他们原来的学历如何,水平怎样,都应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都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使受教育者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课程设置及教师与教学 *** 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知识基础和实际需要来确定。要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 *** 为重点,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教学 *** 应讲究灵活多样,既可以短期培训,更要强调业余学习为主;既可以开班面授,亦可专项研修、实地考察;既可以进行自修辅导,还可以采取电视、声像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实施。
(4)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一)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①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②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③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④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但需要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之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二)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评审的代表作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答辩合格。
(三)下列文章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5)学历、资历要求
①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党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省部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6个月以上时间的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培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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