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入湖南省作家协会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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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者一般应为湖南省各市州作协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
(二)、省直属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符合入会条件者,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者须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全国主要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诗歌10行1000字计);
(2)、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5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15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3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独立创作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10万字;
(5)、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100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
(6)、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和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在省级以上广电单位播出或公映视同发表。
(7)、经过鲁迅文学院和 *** 文学院培训的学员。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评论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级以上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不少于15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著作。
世慎散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文学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有独立翻译出版的文学著作1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省级以上文孝渗学期刊、报纸发表独立完成的翻译作品不少于10万字。翻译作品需为近期译作,中译外、外译中均可。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学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市县级以上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领导,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对促进文学事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湖南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作品:请提供有代表的个人作品集1—2部。如非原件,请提供该作品不少于5万字的主要篇章,及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其他作品集,请提供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结集出版作品均须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和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作品:请提供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不少于3篇且不少于5万字。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如提交 *** 发表作品,请提供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3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搜氏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 *** 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著作权;
影视、戏剧作品,可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播出证明;翻译作品,请另附不少于10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作品被省以上文学选刊、文学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发,如使用笔名发表作品,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
(一)、湖南省作协主席团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二)、湖南省作协组联部每年9至10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10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由于工作程序及公示等原因,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讨论。
(三)、11月,组联部按文学门类组织专家审读作品,以票决方式形成初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团体会员推荐意见,供主席团参考。
(四)、12月,省作协主席团以票决方式审批新会员。拟发展新会员名单在湖南作家网上进行公示。新会员名单在《作家通讯》和湖南作家网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湖南作家网自行下载《湖南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或向所属团体会员、省作协组联部领取。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三)、申报材料在本年度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需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四)、请用印刷品、挂号、快递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并注明“申报入会”。勿用包裹。
(五)、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湖南省作协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内地申请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万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湖南省作家协会组联部
如何获得作家证?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
1、为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中国作协团体会员为:北京作协、天津作协、河北作协、山西作协、内蒙古作协、辽宁作协、吉林作协、黑龙江作协、上海作协、江苏作协、浙江作协、安徽作协、福建作协、江西作协、山东作协、河南作协、湖北作协、湖南作协、广东作协、
广西作协、海南作协、重庆作协、四川作协、贵州作协、云南作协、 *** 作协、陕西作协、甘肃作协、青海作协、宁夏作协、新疆作协、兵团作协、延边作协、中国石油作协、中国铁路作协、中国煤矿作协、中国国土作协、中国电力作协、中国冶金作协、中国水利作协、中国石化作协、中国化工作协、全国公安作协、中国金融作协、中国科普作协)
2、为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3、为军队系统(包括武警)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成果
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在中国大陆成书出版的文学作品;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翻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30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并成书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20万字。
(3)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2部。
(4)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订阅量(数)5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0万字。
(5)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计算。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的申请者,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批评作品不少于15万字,或出版有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著作。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成书出版有独立翻译作品2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作品20万字以上。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成绩突出。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省级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市级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5年以上,对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三)党政领导干部申请入会,根据其文学成果,从严把握,并履行必要手续。
扩展资料:
申报审批程序
(一)中国作协创岁指联部会员处每年1至3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3月15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
(二)4至5月,创联部会员处按文学门类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团体会员的意见供专家组参考。专家评审主要发挥咨询、评议、推荐作用。
1、设专家库,专家库入选专家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决定产生。入选专家须精熟相关体乎段配裁与门类业务知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每燃塌3年一届,每年专家组成员通过摇号确定。
2、专家评审采用个人阅读、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所提交推荐名单须本组专家投票过半数方通过。
(三)6至7月,中国作协书记处讨论审批新会员。书记处的审批主要发挥政治、业务、法规、纪律把关作用。
书记处审批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专家评审及团体会员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和投票,以投票超过半数为通过,不另行提名;对专家组评审过程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处理意见;审议通过拟发展个人会员名单。
(四)公示
拟发展个人会员名单在中国作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中被反映的问题由创联部核查后,报书记处审批决定。
(五)公布
新会员名单以中国作家协会公报形式在《文艺报》、中国作家网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作家网-中国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
一级作家正高吗
一级作家不是正高。作家没有职位,只是一种头衔。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
文学创作一级是从事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称名。评审文学创作一级职务任雹档职资格,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作家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晋级。
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的评价文学创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皮顷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繁荣文学创作事业。
评定标准:
1、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
2、全面贯彻执行党和燃肆陆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
4、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国内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5、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什么事一级作家和二级作家?
我国评定职称办法规定湖南 *** 作家文学职称评审,职称都由申报者所属的厅、局、司级单位的评委会评定,经省、部级机关下设的专门机构核准,发给资格证,与“国家”无关;而且各个系列的职称都有明确的定名,如,高教系列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编辑系列是“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文艺创作系列则直称其级数,从“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至“文学创作专业四级作家”。 评定标准湖南 *** 作家文学职称评审: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在任现职滚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雀备轮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资历条件
(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3年以上。
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创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之一项。
(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1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2个。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2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3个。
(4)创作成绩卓著,在全省文学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写作技巧、很深的艺术顷信造诣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二)独立或合作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3部(文学评论著作2部)以上,并至少有1部受到国内文学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并享有较高知名度。
(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论刊物)发表3篇(含3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6篇(含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文学界产生影响。
(四)圆满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热心扶植文学新人,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国作协主办的各项文学奖(含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儿童文学奖等)1个。
(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
版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
(三)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国家部门或国家级文学刊物组织的各项文学奖2个。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外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并产生一定影响。
2、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国家出版社收入全国权威性选集出版,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全国性文学刊物转载并评价,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4、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第七条 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之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文学创作职称怎么评定
文学创作职称评定很简单。
(一)高级: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创作、键亏悔文学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在我省自由撰稿,符合文学创作高级申报条件湖南 *** 作家文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在我省省直单位从事文学创作、文学理论研究工作,符合文学创作中级申报条件湖南 *** 作家文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NO.2
有关政策
(一)申报文学创作专业高中级职称执行2022年新修订的《江西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文联发〔2022〕14号)。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三)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空袭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为今年6月底。
(五)凡在我省开展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之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之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稿正。
(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九)2022年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对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下一步,将逐步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将继续教育学时纳入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三级作家相当于职称
现在, *** 中缓作家可简物以有职称了。近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拦培液会保障局出台了《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 *** 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在国内首创 *** 作家专业水平认定机制,率先评定的三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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