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申请参加槐哪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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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会计专袜棚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铅好码、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湖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通知
湖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通知
湘职改办〔2015〕1号
各市州职改办,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历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验,综合多方意见,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9日
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仿悉法(试行)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客观公正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规范我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从事会计类(财务管理、财务咨询、审计、会计教学等,下同)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 我省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评审工作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职改办”)指导下,由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会计系列职改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要求,参加考试合格并获得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行文确认,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敏拆;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能够指导一个地区、部门或系统的财会管理工作;具备解决复杂财会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取得有效合格成绩证明。
第六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任会计中级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任会计中级职务5年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但同时具备以下破格条件中成果业绩条件之一和专著论文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
(一)成果及业绩方面: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者获省(部)级三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奖项目的前五名;
2、在会计科研、会计改革、会计管理和推行应用现代会计管理 *** 或先进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经同行专家鉴定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为主要贡献者;
3、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在县(含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现任会计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大型企业总(副总)会计师、中型企业总会计师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或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二)专著、论文方面: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专业学会年会或国家级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专业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省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级)论文2篇以上。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一)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三)单位考核。申报人员在近5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 评审内容
第九条 学术水平
(一) 学术论文(专著)。参评桥大枣人员应当熟悉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注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具有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的研究水平。能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撰写并发表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出版财会专业著作等。参评人员撰写的学术论文(专著)须符合下列条件:
1、独立撰写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指在国家或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资料汇编等)上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其中主要参评论文字数须超过2500字,专著须超过10万字);合著、合编的必须是之一作者或者执笔者;
2、获得会计师资格后、近5年内发表的;
(二)学识水平。指参评人员应具备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理论水平,包括参评人员的学历(学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会计人才讲授财会课程等多方面情况。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一)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二)在单位财会机构任职情况(结合单位性质、规模考察);
(三)近5年来因财会工作获得奖励或处罚情况。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参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取得较显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具体表现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合法合规地组织和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等;
(二)积极推进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立足本职,参与管理,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方面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过程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重要建设性意见,对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贡献显著;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县级以上 *** 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基建审计、会计管理咨询等项目;
(六)承担县级以上 *** 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的检查工作和县级以上司法部门委托的疑难复杂经济案件会计司法鉴定工作;
(七)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主持或执笔参与市(厅)级以上财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八)承担高等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任务,主讲会计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被所在院校评为良好等次以上。
以上材料都要附原始依据或佐证材料,所有材料要求参评人员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证明人员签字盖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所有参评人员必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参评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及实际工作业绩。
第四章 程序要求
第十三条 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材料(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参评材料退回原单位);省职改办按规定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省会计系列职改办接收资格审查通过的参评人员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到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 参评人员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与评审材料。材料装订与材料内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量化评审,年度评分标准由当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拟通过人员由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参评人员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确定。
第十六条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实行比例控制。年度通过比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事业单位的还须与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
第十七条 经评审通过的参评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职改办行文确认,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州职改部门打印并发放证书。正式行文公布后,本人或单位应在60天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省财政厅领取申报参评材料。
第十八条 评审纪律要求,对评委的管理等,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都是指获得会计师资格后取得的。
第二十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不确认其所获资格,不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一)伪造、变造证件和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四)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实务工作、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及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二)“年”均为周年,“以上”均含本级。
第二十二条 评审费用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解释。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建议查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会有详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去咨询中华会计的经济师权威老师。
② 湖南省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发表论文,参加评委会评审通过。
我只了解这么多,具体有问题可以HI 我。我帮朋友办过。
③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更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 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弊肆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配乱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租卖轿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
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
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④ 湖南一建怎么申请副高职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条件您可以查阅“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专导小组办属公室、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认可您取得一级建造师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同时规定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⑤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实践" *** "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
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水平考试。
(5)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突破学历或资历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荷花奖"、"金钟奖"、"梅花奖"、"金鹰奖"获得者。
4、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以上奖获得者。
5、重要国际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6、"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以上获得者。
7、"全国摄影作品展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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