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土建高级职称
湖南省2022年土建高级职称
截止至2022年12月15日,已经结束
据查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显示,租拆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于2022年12月5日经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所以现在已经评审结束。
土木建筑工程师的专业职称为助理工程烂型神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以及特级工程师,这几种职称的评定方式均不同。
截止2022年12月9日,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经查阅湖南土建高级职称评审官网信息显示,在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参加湖南土建类职称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成绩就会出来,出来之后会在网上公布,考生可以关注网站信息。每年都会有一个分数线,成绩过了分数线就算是合格,就可以获得证书,发证的时间一般是在成绩公布后的三个月左右。
2022年度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须注意这些事项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2年第三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30日)。
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2年9月饥亏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高评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各类高评会原则上需在12月2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基教高、基卫高、基农高、基林高)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
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湖南省自科系列职称有三个国家发明专利和两个地方标准可以破格评
可以破格评定高一级职弊此桥称。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如果申请人拥有三个国家发明专利和两个地方标准,可以破格评定高一级职称。该办法明确了评审的程序和标准,也规定了破格评审的条件。
湖南省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也明确了严格的评审标准扒大和程序,要求评审组必须认真审核材料,客观公正评定申请人的职称水平租猛。
2022年湖南土建高级职称
2022年湖南土建高级职称
1、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的更高级别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截止2022年12月9日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经查阅湖南土建高级职称评审官网信息显示,在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考察和审核。省土建工程专业改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票否决情况均应保留入库。
2、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枝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肢搭巧厅局(省属土建类高校和高职院校、企业)和中央驻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相关单位:为加强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组织建设,优化入库评委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75号)要求和评委库“每3年调整一次”的定期调整制度,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我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评委库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一)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历键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相应层级职称,在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市政公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白蚁防治本等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统
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建议查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会有详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去咨询中华会计的经济师权威老师。
② 湖南省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发表论文,参加评委会评审通过。
我只了解这么多,具体有问题可以HI 我。我帮朋友办过。
③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更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 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弊肆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配乱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租卖轿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
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
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④ 湖南一建怎么申请副高职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条件您可以查阅“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专导小组办属公室、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认可您取得一级建造师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同时规定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⑤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实践" *** "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
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水平考试。
(5)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突破学历或资历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荷花奖"、"金钟奖"、"梅花奖"、"金鹰奖"获得者。
4、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以上奖获得者。
5、重要国际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6、"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以上获得者。
7、"全国摄影作品展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娄底2022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娄底2022年教师高级职称老困评审:
2022年度娄底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及基教高评审工作,经送评学校实地考核、县市区述职面试和市中小学高级职称及基教高评审委员会评审,卢梦军等680名同志通过了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彭诗光等161名同志通过了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念含简高级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6日-30日)。
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仔裤条件。
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017年湖南湘潭整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行通告
高级会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高级会计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了“2017年湖南湘潭整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行通告”,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关于印发《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职改办〔201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直单位职改部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暂在湖南省企事业单位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湖南省职称评审赋分办法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协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反馈。
附件: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9日
附件
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湖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从事会计类(含财务管理、财务咨询、审计等)工作,已评聘高级会计师且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才标准;注重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方面的综合考察。
第二章 申 报
第四条 申报基本条件
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评聘高级会计师5年以上。
(三)职称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的;
3、近5年内因违反法洞银局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
第五条 申报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专业理论水平:
(一)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理论发展前沿;
(二)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 ***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为本单位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第六条 申报专业技术能力条件纳让
具有财务会计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和完成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在制定研究方案、解决关键问题、撰写专题报告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且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分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具有解决实务工作中关键性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担任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推进会计信息化和加搏清强财务管理,能运用现代会计管理 *** 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三)担任会计专业服务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主持过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或完成多项重大财会咨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专项业务,具有解决所从事业务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四)在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具有突出的解决业务疑难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申报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财务会计专业下列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一)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厅(局)级研究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5名);
(二)参与完成国家资助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资助项目2项以上(以结题报告为准,限前5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结论或结项验收);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经同行专家鉴定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得到省(部)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
(四)主持厅(局)级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方案拟定,提出的建议、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由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实施效果证明);
(五)主持制定大中型企业重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企业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级以上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得到省(部)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
(六)主持厅(局)级单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等经济领域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管理会计工具 *** 运用,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得到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市(州)会计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
(七)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主持过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或主持过多项重大财会咨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专项审计业务,且近5年来每年出具的相关报告在2份以上;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起草编制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正式公布实施;或主持起草的会计等方面政策性文件、调研报告、意见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九)为本行业撰写3篇以上财务(市场、成本、营销、预算、决算)分析报告,报告数据准确,结论被厅(局)级以上有关决策部门采纳;
(十)在会计管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在全国取得先进性、重大性、效果显著的会计管理成果,并得到财政部认可或推广;
(十一)被评为全国或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优秀专家等会计类学术技术荣誉称号;或被聘为全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 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会计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及专业组织的委员以及全国或者全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或者获得国家或省会计领军人才称号。
第八条 申报论文和著作条件
申报人员应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具有应用和参考价值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会计专业理论运用于实际业务工作中,公开发表、出版财务会计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本人独著或为合著的之一作者)1部以上;
(二)出版著作(之一作者、主编)1 部以上,并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之一作者)2篇以上;
(三)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之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之一作者)3 篇以上,并在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全国会计专业论文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论文(之一作者)1 篇以上或在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主办的全省会计专业论文评比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论文(之一作者)2 篇以上。
以上专著或著作的字数要求每部为十万字以上,论文要求每篇五千字以上。
第九条 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料(主要包括申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工作年限、行政职务、高级会计师职称取得时间、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申报人员属市州的,由市州职改办统一报送至省职改办;属省直各单位的,由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至省职改办。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审查通过申报人员材料转交省会计系列职改办。
第三章 评 审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在省职改办指导下,由省会计系列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建库。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我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的要求组建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委库。
第十一条 申请。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委会开评前,省会计系列职改办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量化评审办法、评委需求数量、评审流程、纪律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 开评。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宣布评委名单,提名通过副主任委员,明确评审政策,作出评审安排,提出评审要求,强调评审纪律,签署《评委承诺书》。
第十三条 初审。高评会评委分工负责初审。评委须认真审阅核实参评人员的成果、业绩及其他材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量化评审办法进行量化评分。
第十四条 面试。评委根据分工审阅的参评人员的材料提出针对性问题,重点考核其成果、业绩和综合素质。参评人员面试答辩后,由评委分别赋分。
第十五条 评议。评委介绍初审及面试情况。高评会全体评委听取意见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要求,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有争议的参评人员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 票决。高评会全体评委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核定的评审通过率和评审职数进行实名投票表决,拟通过人选赞成票须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委数2/3以上。
第十七条 公示。省会计系列职改办在高评会结束7日内向省职改办报送总结材料和评审结果。省职改办将拟通过人选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确认。拟通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职改领导小组行文确认、签章、发放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应为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取得。
第二十条 评审费用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以上”均含本数(级)。
第二十二条 具体评审细则由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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