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村副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湖南省高级职称乡村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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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湖南省高级职称乡村行,常德市在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湖南省高级职称乡村行,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不受职数限制。依照评审条件、程序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基层中小学中级职称的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服务”。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常德市今年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包括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设置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和基层中小学中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

湖南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学术论文要求参考

(一)篇数要求:

1.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之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二)刊物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 *** 版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清样不予认可。

3.宣读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

4.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指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并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视为同类文章。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三)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宣读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其他要求:

1.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2.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称资格后发表。

3.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 ***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计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申报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企业和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

[湖南省]湖南省高级职称乡村行,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定

2022年湖南省中职高级职称通过名单

姓名

龚旭东 姚学文 周勇军 牛嵩峰 孙健 廖岚 周敬峰 石更新 田连友 盛伟山 周小雷 邢玲 吴希 余蓉

2022年度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须注意这些事项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2年第三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30日)。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2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有效参评材料。高评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各类高评会原则上需在12月2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基教高、基卫高、基农高、基林高)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

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等文件要求执行。

通知明确,省人社厅对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需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的进行审核。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来湘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领域、文艺等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